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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4年度评奖评优活动的通知

 


2005-3-29 不详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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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团委,各团总支,研究生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

过去一年来,我校各级团组织在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积极投身社会实践,突出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主题;大力开展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刻苦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拓展工作领域,各方面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表彰先进,推介典型,经校团委研究并报校党委同意,决定开展本次评奖评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项目

    本次评奖评优项目设:1、十佳大学生;2、十佳奋发成才奖;3、十佳团干部;4、十佳少先队员;5、十佳学生社团;6、优秀团干;7、优秀团员;8、优秀青年志愿者;9、优秀团组织;10、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11、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12、关心共青团工作“育才奖”。

二、评选条件

参评人员应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未受过校、院任何处分。具体条件如下:

1、十佳大学生

(1)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平均成绩80分以上,英语通过国家六级;

(2)当过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乐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

(3)勇于参加社会实践,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精神;

(4)在校期间曾被评为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

2、十佳奋发成才奖

(1)勇于克服困难,意志顽强,学习认真,成绩优异;

(2)积极参加各类学生活动,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精神;

(3)在校期间曾被评为校级以上(全校级)三好学生,并获学校甲等奖学金,或在某方面有突出表现。

3、十佳团干部

(1)学习刻苦,成绩优异,英语通过国家四级;

(2)担任各级团干部的时间在半年以上;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乐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

(4)勇于参加社会实践,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和创新精神。

     4、十佳少先队员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科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学习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

(3)助人为乐,关心他人,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4)积极参加少先队组织的各项活动。

5、 十佳学生社团

(1)能严格遵守《湘潭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社团内部制度健全,管理科学;

(2)能结合社团的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活动,活动效果较好,影响较大。

6、优秀团干

(1)担任各级团干部的时间在半年以上;

(2)学习成绩优良;

(3)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4)所在团组织的工作受到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好评。

7、优秀团员

(1)积极参加团内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青年学生中起表率作用;

(2)学习成绩好。

8、优秀青年志愿者

(1)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且表现突出;

(2)热心公益事业,帮困济贫,乐意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并有定点服务对象。

9、优秀团组织

(1)团组织班子配备齐全,有较强的凝聚力;

(2)能定期开展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制度健全;

(3)能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活动,带领本单位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团内各项活动,且成绩突出。

10、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1)能经常性地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

(2)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特色,有影响。

11、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

(1)从事共青团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理论,思想品德高尚;

(3)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开拓进取精神,带领团员青年为两个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并积极完成上级团委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4)所在团组织的工作受到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好评。

12、关心共青团工作“育才奖”

(1)关心支持共青团工作的全体教职员工;

(2)关心青年成长成才;

(3)指导帮助青年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为培养高素质人才做出了较大贡献。

 

三、     评选方法

1、“十佳”的评选,由各单位推荐并上报典型材料(团员人数超过1000人单位限报二人,1000人以下限报一人),校团委将候选人有关信息输入共青团网站,全校师生均可在网上评议。网上评选结果可供参考,“十佳”的最后评选结果在全校专职团干部专题工作会议上产生;

2、“十佳少先队员”由子校团总支组织评选,经子校党总支审核后上报校团委;

3、“十佳学生社团”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评审,并报校团委审核同意;

4、“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团组织”和“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由各单位组织评选,校团委将名额下达到各单位;

5、“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将根据本人的综合表现及所在团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采取民主集中的原则,在团干部工作会议上产生;

6、“关心共青团工作‘育才奖’”由各单位推荐(限报一人),校团委组织评选。

7、所有推荐、评选建议名单统一报学校党委审定同意。

          文件及表格下载请点击:http://web.xtu.edu.cn:8080/tw/word/2.doc

                

         共青团湘潭大学委员会

          200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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