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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纪念五四爱国运动”演讲比赛的通知

 


2005-4-15 不详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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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团委、各团总支、研究生团委:

    为纪念“五四”爱国运动,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校团委决定,举办“纪念‘五四’爱国运动,携手共建和谐湘大”为主题的征文比赛活动,由机械工程学院承办。

一、  活动主题

纪念“五四”爱国运动   携手共建和谐湘大

二、  比赛安排

(一)、比赛形式

演讲比赛要求以单人演讲形式出现,预赛每人演讲时间不超过3分钟,要求脱稿演讲。经过预赛后,从选手中选出12名选手进行决赛。另决赛在主题演讲之后,会有一个即兴演讲环节,此环节由评委或嘉宾对选手进行提问,选手需要对问题发表看法,这作为一个比赛环节,将有特别的评分标准。

(二)、预赛事项

1、时间:2005年4月17日上午8:00

2、地点: 南山阶梯教室(拟订,具体另行通知)

3、方式: 各院选拔2名选手并于4月16日前将2名选手资料及演讲主题交至机械工程学院学工办(电话:8292470)。

4、预赛将选取10名优秀选手参加决赛

(三)决赛事项

1、  时间: 2005年4月28日晚7:00 

2、  地点: 逸夫楼报告厅             

3、  决赛流程(分演讲和即兴演讲两部分):

⑴ 7:00放映DV剧,主要内容是社会各界人士对“五四”精神及和谐湘大的认识。

⑵ 7:10比赛正式开始,由主持人介绍本次比赛的评委、嘉宾及选手。

4、比赛规则: 

① 每人有3-5分钟主题演讲时间。

② 演讲结束后由评委提出问题,选手对该问题进行1—2分钟即兴演讲。

③ 选手演讲结束后宣布上一名选手的成绩。

5、在最后一名参赛选手即兴演讲结束后,观看DV(特殊演讲),看完由工作人员将特殊演讲内容朗诵一遍。

6、由领导对本次比赛进行点评,并且宣布本次比赛的最终成绩及颁奖。

三、表彰奖励

一等奖2名     二等奖4名     三等奖6名 

 

附:“纪念‘五四’爱国运动,携手共建和谐湘大”演讲比赛评分细则

 

共青团湘潭大学委员会

2005年4月13日

附件:

评分细则        

一、主题演讲(70分)

(一)、主题内容(20分)

1、内容紧扣主题,充实生动,有真情实意(10分)

2、语言流畅自然(5分)

3、主题深刻富有感召力(5分)

(二)、普通话(10分

1、发音基本标准(5分)

2、普通话流利(2分)

3、节奏优美,富有感情(3分)

(三)、表达(30分)

1、表达生动,动作恰当(15分)

2、感情处理得当(10分)

3、感召力强,富有创意(5分)

(四)、台风(10分)

1、上下场致意、答谢(5分)

2、服装得体,自然大方(5分)

 

二、即兴演讲(30分)

(一)主题内容:(15分)

1、内容紧扣主题,充实生动,有真情实意(10分)

2、主题深刻富有感召力和警世作用(6分)

3、语言流畅自然,富有感情(4分)

(二)、表达(10分)

1、感召力强,富有创意(5分)

2、表达生动,动作恰当(3分)

3、感情处理得当(2分)

(三)、答问环节(共5分)
1. 及时回答,准确,流畅 (5分)
2. 反应时间较长,比较准确,比较流畅 (3分)
3. 反应时间长,不准确, 不流畅 (1分)

 

三、其他注意事项

评委共10人,取平均分,评委打分原则以一分为单位,评分取小数点后1位,分数相同者取小数点后2、3、4位,演讲时间为3----5分钟,不足或超过时间均扣分,最多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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