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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学生活动宣传制品管理规定(修订版)

 


2008-11-19 17:39:51 共青团湘潭大学委员会 文章录入:杨柳青    责任编辑:杨柳青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活动宣传制品的规范管理,努力营造优美的校园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生活动的实际,特制订以下管理规定:  

一、所有学生活动宣传制品(包括横幅、喷绘、海报、宣传板等)须在活动开展前三天申报,申报表经校团委审批同意,并持有效手续到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学生督查队办公室作好登记备案后,方可悬挂张贴。  

二、申请表上必须注明宣传制品内容及制作规格,且表格内容清晰无修改痕迹。喷绘、写真申报时申请表必须附上喷绘样图(A4纸打印),否则不予批准。

三、申请多项宣传制品悬挂时,必须在每项宣传制品后标明悬挂数量,但每张申请表的各项宣传制品申请总数量不得超过6个。

三、学生活动宣传制品的内容必须积极、健康,文字要简洁,版面设计美观大方,无错别字。  

四、宣传横幅统一为红底白(黄)字,规格尺寸为长9,宽0.9以内;悬挂位置于路面正上方,不得在道路两侧或其他地方悬挂(各学院挂在院门外的除外);悬挂期间两端必需保持平行、绷直,不得侧斜、曲皱或者破损;悬挂的高度控制在距离地面3.55之间,低于3.5或高于5的为不合格(北苑横幅悬挂注意适当加高)。  

五、宣传海报、喷绘规格为4平米以内(限宽1.2m1.8m限高1.5m-2.2m),悬挂时必须保持平整完好,且不得延伸至地面;悬挂地点,原则上为南北苑学生宿舍区铁栅栏。特殊情况,由举办单位提出申请,经校团委同意后,方可改变张贴地点。  

六、宣传板的摆放地点为南北苑宣传栏前;摆放时间为630-19001900后由摆放单位回收宣传板,禁止摆放商业性质的宣传板,一经发现,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学生督查队予以没收。

七、学生活动海报、广告、喷绘、宣传板等宣传时间为1-2天;横幅悬挂时间一般为3天,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能超过5天(宣传时间不得有任何更改)。宣传时间结束后,由举办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拆除。  

八、学生跳蚤市场必须经学校批准同意,方可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摆点。

九、未经批准擅自悬挂、张贴的各类宣传制品,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学生督查队予以收缴。

十、由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学生督查队规范取下的违规横幅或喷绘如三天之内未被取走,就将进行处理。  

十一、申请宣传制品的流程:从三翼校园网(www.sky31.com通知通报栏目,下载湘潭大学活动宣传制品申请表-----团委审批(学生活动中心420-----督查队办公室登记(北青办公楼207-----执行宣传制品的相关活动

十二、督查队季值班时间:7401200  14101830

      督查队季值班时间:8001200  13401800

十三、督查队办公室电话:07322377430

十四、本规定自2008101日起执行。  

   

   

                                       共青团湘潭大学委员会  

                                      二○○八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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