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中央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督查方案
2005-11-21 1:03:05 团中央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为进一步深入推动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按照《关于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督查工作的通知》的总体安排,制定团中央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批次安排 (一)第一批 1、督查时间:10月25日—11月5日 2、督查地点: 第一组:江苏、浙江(含1家民航系统基层团委) 第二组:安徽、山东(含1家铁道系统基层团委) 第三组:四川、西藏 第四组:甘肃、新疆(含1家中央企业) 第五组:贵州、云南(含1家铁道系统基层团委) (二)第二批 1、督查时间:11月10日——11月20日 2、督查地点: 第一组:北京、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 第二组:吉林、黑龙江(含1家中央企业) 第三组:江西、河南(含1家中央企业) 第四组:湖南、广东(含1家民航系统基层团委) 第五组:广西、海南(含1家金融单位) (三)第三批 1、督查时间:11月25日——12月5日 2、督查地点: 第一组:河北、天津、山西(含1家金融单位) 第二组:内蒙古、辽宁 第三组:上海、福建(含1家金融单位) 第四组:湖北、重庆(含1家中央企业) 第五组:陕西、宁夏、青海 二、督查组组成人员 每组5人左右,由团中央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团中央有关部门同志2人,省级团委同志2人。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教育活动督查工作原则上同步开展,具体由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作出部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