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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督查方案

 


2005-11-21 1:03:05 团中央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为进一步深入推动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按照《关于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督查工作的通知》的总体安排,制定团中央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批次安排
  (一)第一批
  1、督查时间:10月25日—11月5日
  2、督查地点:
  第一组:江苏、浙江(含1家民航系统基层团委)
  第二组:安徽、山东(含1家铁道系统基层团委)
  第三组:四川、西藏
  第四组:甘肃、新疆(含1家中央企业)
  第五组:贵州、云南(含1家铁道系统基层团委)
  (二)第二批
  1、督查时间:11月10日——11月20日
  2、督查地点:
  第一组:北京、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
  第二组:吉林、黑龙江(含1家中央企业)
  第三组:江西、河南(含1家中央企业)
  第四组:湖南、广东(含1家民航系统基层团委)
  第五组:广西、海南(含1家金融单位)
  (三)第三批
  1、督查时间:11月25日——12月5日
  2、督查地点:
  第一组:河北、天津、山西(含1家金融单位)
  第二组:内蒙古、辽宁
  第三组:上海、福建(含1家金融单位)
  第四组:湖北、重庆(含1家中央企业)
  第五组:陕西、宁夏、青海
  二、督查组组成人员
  每组5人左右,由团中央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团中央有关部门同志2人,省级团委同志2人。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教育活动督查工作原则上同步开展,具体由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作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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