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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督查工作的通知
2005-11-21 1:03:47 团中央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进一步深入推动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关于在全团开展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要求,现就全团开展教育活动集中督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工作总体安排 全团教育活动集中督查工作从10月中旬开始。 团中央的集中督查工作将分三批进行,每批3-4个督查组。其中,第一批督查时间为10月下旬,督查范围主要为西北、华东、西南地区;第二批督查时间为11月上旬,督查范围主要为华北、华南地区及部分系统团委;第三批督查其他单位,时间为11月下旬。同时还将分区域组织召开片会,以总结前一段时间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的工作。 团中央督查组由团中央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带队,省级团委各抽调一名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团中央督查组。抽调人员名单务于10月20日前报团中央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以上团的各级领导机关要结合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和本地实际,选派能力强、作风好的人员组成督查组,组织和开展好本地区的督查工作。省级团委要切实负起责任,在组织好本级督查组的同时,要对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督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二、督查工作内容 各级团组织派出的督查组,要深入基层、深入团员青年,切实履行好督查组的调研、指导和督促教育活动开展等各项职责。具体督查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 1、组织领导情况。督查各地(系统)团组织在教育活动中是否坚持“党建带团建”,积极争取把团员意识教育活动纳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之中;是否结合单位实际,按照“三个结合”的要求,对教育活动进行了精心部署和周密安排,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是否落实了教育活动领导责任制,成立相应的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2、宣传发动情况。督查各地(系统)团组织宣传发动是否深入,广大团员、团干部是否充分认识到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否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特别是团属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的方式和效果如何;地(市)以上团组织是否编发了教育活动简报,被上级党团组织和新闻媒体采用信息的情况如何;团员青年参加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是否增强;教育活动的覆盖面如何,流动团员参加教育活动方式是否有具体举措。 3、学习培训情况。督查各地(系统)团组织是否对团员骨干进行了培训,团干部带头学习的情况如何;“争取使每一名团员上一次团课、学一遍团章、读一本学习辅导材料、写一篇学习心得、参加一次讨论活动、过一次民主生活”的要求是否落实;是否以“学理论知团情”主题学习活动为主要载体,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和团史团情教育;是否以“新时代新风采”团员标准讨论活动为载体,围绕新时期共青团员的时代特征、素质能力、作用发挥等专题开展讨论。 4、主题实践活动情况。督查各地(系统)团组织是否广泛开展“青春献祖国”主题团日活动、“我为团旗添光彩”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团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模范作用;“争取使每一名团员参加一次主题团日活动、重温一次入团誓词、为团支部提一个建议,每一名专职团干部帮扶一名团员青年”的要求是否落实;是否结合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富有特色、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取得的效果如何。 5、联系点工作情况。各地(系统)团组织是否结合各自特点,确定了基层教育活动联系点和基层组织建设联系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是否深入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掌握团员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团的工作的基本情况;是否帮助联系点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联系点是否做到了以点带面,推动全局,起到示范作用。 6、教育活动取得的效果情况。督查各地(系统)团组织在教育活动中是否做到了“围绕主线,紧扣主题”;是否按照“增强意识、健全组织、活跃工作”的目标,有针对性地明确了具体的工作措施;是否找准了基层组织建设、团员团干部队伍建设和团的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结合地方实际,在团结带领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以及和谐社会建设方面有新举措、新思路;是否准确把握团员青年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密切联系青年、为青年排忧解难方面是否有明显进步;教育活动的全过程是否吸收青年参与,主动接受青年监督;在教育活动开展过程中,是否广泛征求和听取青年的意见建议,青年是否满意。在及时总结经验,努力探索和把握新时期团的工作规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和扩大教育活动成果方面有无创新。 三、督查工作要求 开展督查工作是推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手段,对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督查工作。 1、明确标准,量化考核。县以上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实际情况,将团中央《关于在全团开展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以及各地的《实施方案》关于教育活动的宣传、学习教育、主题活动、长效机制建设等各方面要求分解、量化,形成教育活动督查考核的依据。在制定督查考核办法时,要将教育活动取得的实际效果、党政社会各界的反映情况特别是团员青年的满意程度作为督查考核的重要依据。 2、点面结合,深入基层。督查组要通过听取汇报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办法。点面结合,认真履行督查职责。既要认真听取被督查单位总体情况的汇报、检查学习记录、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更要通过召开团员青年座谈会、问卷调查、随机采访等方式了解团员青年对教育活动的反映,了解他们对团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督查组要深入基层、深入团员青年中。团中央督查组在每个省级团委督查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督查范围不少于两个地(市)、4个县(区、市),从中选取农村、学校、企业、社区等不同类型的至少10个基层团组织开展督查。 县以上团委派出的督查组参照上述要求确定督查时间和范围。 3、加强指导,严格督查。督查组要根据督查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各单位在教育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对教育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被督查单位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指明努力的方向;对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存在的实际困难,要想方设法给予帮助和支持。督查中的有关情况要及时与当地(单位)党委有关部门沟通交流。督查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报送督查组派出单位的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抄送被督查单位的党委有关部门。督查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被督查单位反馈。 督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4、积极支持、配合好督查组工作。各级团组织要自觉接受督查组的指导和监督,为督查组有效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要保持督查组的信息畅通,帮助督查组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教育活动的进展情况要及时通报,对政策性问题把握不准的要及时请示,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认真落实。督查的情况,要作为教育活动结束后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青工、青农、学校、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等各战线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部署、指导好本领域、本战线的督查工作。
团中央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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